当事人在离婚后,办理再婚登记的时候,不用携带离婚证。但是,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综上可以看出,当事人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必须出示其无配偶的证明材料。
在选择协议离婚的时候,就需要交纳离婚协议书才可以办理登记,如果自己再婚还是想生育孩子的话,那么在办理准生证是不需要离婚协议书的,现在二胎政策开放已经不需要办理准生证了。
取得离婚证即正式解除夫妻关系,当场就可以办理再结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的,民事诉讼一般是二审终决,如果你们是在基层法院一审判离的,自拿到判决书十五日后方能再婚,否则构成重婚,因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十五天内提起上诉。如果是上诉到中级法院判决离婚的,取得离婚判决书时,即可办理再婚手续。
按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再婚需要收回离婚证。没有离婚证有离婚判决书也可以离婚,同时也可以办理证明,所补办的有关证明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办理再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四)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二)非双方自愿的;(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没有任何规定当事人在离婚后,办理再婚登记的时候,必须在离婚证上盖章。但是,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
收回,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因此,结婚以后,以前的结婚证和离婚证就都收回销毁了,也不存在有没有用了。
需要补办离婚证。然后才能办理结婚登记。
再婚的需要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审查后发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再婚离婚证丢失的可以补办,可以选择去当时办理离婚登记的民政局补办离婚证或者开具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状态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