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需要带离婚证或者判决书,其他需要提交的证件如下: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可以先生孩子再结婚。但必须满足如下条件才能结婚: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双方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等。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起诉离婚的再结婚需要的手续如下: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离婚证或者具有法律效应的判决书;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1、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离过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4、登记:问双方是否自愿,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带上离婚证。
离婚的人再婚需要提交以下证件: 1、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双人照(可当场拍照); 4、离婚者需要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5、婚检证明(自愿)。 属于离异的,应提供由婚姻登记机关开具的单身证明。所以离婚后再次结婚的,需要提交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离婚证或者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这几样是一定要提交的,还有一个婚检证明的话,主要还是要看当地部门的要求。
可以先生孩子再结婚。但必须满足如下条件才能结婚: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双方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等。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