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与军人协商,在军人同意离婚之后,由军人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再由政治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然后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军队贯彻实施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结婚的相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应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