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征收农民土地按照土地原用途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收土地是耕地的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3、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