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住宅有产权,农村住宅和商品房产权的区别是如果农村住房产权是另外一种情形,属于小产权的类型,由乡镇政府发证书。那么这样的产权不可以办理抵押、贷款。对于楼房产权而言,权属证明颁发单位是国家,房管局,是属于大产权的产权,因此可以办理抵押、贷款。 【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
农村婚后盖的房子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农村未成人人的抚养费标准与城市的一样,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
农村拆迁安置房协议是写老公的名字他去逝了他的姐姐是有继承权的。但是姐姐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时,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无法分得财产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
农村常见赡养纠纷如下: 1、农村中部分赡养人的法制意识和道德观念较差,漠视对老人的赡养义务。 2、分家析产引发的矛盾带来赡养纠纷。 3、农村的多子女现象成为导致不赡养现象的原因之一。 4、受旧的封建残余思想的影响,农村老人往往只将儿子作为赡养义务人,而忽视了女儿的赡养义务。 5、子女长年外出务工,造成老年人生活无着,引发赡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
农村回迁房政策是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根据《关于加快和规范城中村改造回迁房建设的意见》规定,城中村改造项目应先建设村民回迁用房,后进行商品房开发。 凡回迁房没有开工建设的,国土部门不得办理出让用地手续;回迁
农村家庭暴力的应对措施: (一)维护社会稳定从源头抓起; (二)建立警民结合的农村家庭暴力投诉站; (三)在指定医院设立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 (四)建立维权联席会议制度,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 (五)建立妇联干部特邀陪审员制度; (六)对受害妇女提供如实有效的法律援助; (七)建立临时性妇女庇护中心。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三条【家
首先肯定的是,农村合法宅基地遇到拆迁是应当给予拆迁补偿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 它的征收补偿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照《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的耕地的征收补偿标准来规定的。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农村房屋登记的原则: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登记原则;协调配合原则;公示原则。 《房屋登记办法》第六条规定,房屋登记簿是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登记机关管理。 《房屋登记办法》实施前已经登记的房屋,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利用已登记的房屋档案,全部建立房屋登记簿。 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登记簿记载内容有错误或者有异议的,可以提请更正。
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过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权,将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行为。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定有: 1、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2、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