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拖欠工资的定义:用人单位无故超过双方约定或单方决定的日期支付工资的,或者没有超过规定的日期但是未足额支付工资的,都属于拖欠工资; 2、关于讨要工资,是有制度和法律保障的,劳动监察部门、法院都是正确的解决途径; 3、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和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都是合理有效的方法。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这又分三种情况: 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农民土地被占用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或者交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土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在农民没有签字的情况下,如果对土地进行强制征收的,征收行为是不合法的,如果有征地批文的话,可以对征地批文进行复议,没有批文的可以申请查处。
1、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 2、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应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级组织)审查。 3、村级组织重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 审查通过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没有分设村民小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等事项已统一由村级组织办理的,农户直接向村级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代
1、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2、严重的话会构成《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会被判处相应的刑罚。
公告期间,被征地农民有权发表不同意见,并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被征地农民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如果批准征地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那么其作出的裁决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一次,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既可以申请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民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不按期或者不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拖欠劳动工资一般情况下属于民事纠纷,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法院解决。 2、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3、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从事井下作业、高空作业、以及在高温环境下进行工作等,以及需承担极度繁重的体力劳动或是对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工作岗位工作者(简称特殊工种人员),其法定退休年龄规定为男性年满55岁,女性年满45岁。 若因为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导致因伤无法继续从事劳动,经过正规医院开具相关证明,并且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科学的认定,确认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在此情况下,该类人员的法定退休年龄则为男性年满50岁,女性年满45岁。
只要是违章建筑一定要拆除,因为从本质上讲违章建筑是违背国家法律规定私自建的,因为违法,所以一定要拆除,并且没有相应的补偿。 根据规定,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