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属于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贴、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1、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分别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的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的安置补助费以及一定的青苗补偿费。 2、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3、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
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的土地并不是属于国家所有,而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也就是属于全体农民所有,任何个人不能够私自侵占、买卖土地,否则将会遭到处罚。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民法典规定,土地所有权是不能交易的,并且个人不能取得土地的所有权。土地属于集体的,作为农民个体来说,享有承包权以及使用权。农民个体不能随意买卖土地。承包耕地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进行继承的。土地承包人去世后,土地尚在承包期内的,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可由其家庭成员续包;如果没有的话,则由发包方收回再进行分配。对于没有土地的农民来说,也会有新的方式分配土地,比如承包、出租、流转等。
是可以的,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等建设需要,可以依法征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土地征收工作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土地是否会被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征收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征收其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养老金可以补交。至于养老金最多能往前补交多长时间,这个是没有规定的,可以一次性补交15年。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补交养老保险需要的资料 1.单位或职工书面申请欠费补缴、欠费信息注销的函。 2.填报《养老保险欠费补缴/信息注销申报表》(一式三份,并写上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根据不同性质提供如下资料: (1)申领养老金,须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领失业保险金的,须提供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申请出国定居一次性退保的,须提供出国定居的证明材料。 (4)申请在职死亡一次性退保的,须提供死亡的证明材料。 (5)申请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的,须提供转入地社保机构同意转入的证明材料。 (6)经劳动仲裁或法院判决的,须提供劳动仲裁书或法院判决书。 (7)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方式参保的职工,须提供原在中央、省属及军队驻穗单位工作的证明材料。 养老保险补缴费的流程如下: 1、由单位出具书面申请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补交; 2、准备好相关职工本人档案或合同书,录用审批表等相关材料; 3、携带公章,到当地社保局填写补交申请表。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拆除违章建筑的,不予补偿,强拆违章建筑的,不予赔偿。 2、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3、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1、农民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及时的将伤者送到工伤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并在24小时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备案。 2、农民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市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申请仲裁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 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