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原告提出申请,法院立案后就会冻结被告银行账户内的存款。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执行庭冻结账户几天把钱划走没有明确的规定,看法院的工作效率。
执行庭冻结账户几天把钱划走没有明确的规定,看法院的工作效率。因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案件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即可把钱划走。也就是说,能划走的,一般在被执行人不主动执行的情况下,立即划走。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公安机关、检察院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等财产。 通常情况下,在经济类犯罪案件中,为了刑事侦查案件的顺利进行,侦查机关会对犯罪嫌疑人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防止受害人的财产流失。 当然也存在涉案的财物从犯罪嫌疑人的账户流入其他无关人员的账户,从而导致与犯罪嫌疑人正常交易的无关人员账户被冻结的情况。 所以,银行账户被冻结,不一定很严重,因为不一定就是自己涉嫌犯罪被侦查,也有可能是因为他人涉嫌犯罪而导致的,遇到这种情况,要及时向冻结账户的有关机关了解情况,并根据情况及时向有关机关申请解除冻结。
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我觉得应该有两方面的考虑情况。第一种,犯人所犯与金钱财物等有关系,且冻结账户是办案的需要,那样警方是有权利冻结嫌疑人账户的,第二种犯人所犯与金钱,财物等没关系,且与办案查案没有关系,那警方就没有权利冻结嫌疑人账户。且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由此来说,如果警察抓一个人没有找到会冻结账户吗?答案是肯定的。因为冻结账户可以更好的逼迫嫌疑人现身,且法律允许。
可以去银行办理解冻。 银行卡解冻时间,由银行卡冻结原因而定。补充:银行卡被冻结的原因。 一、银行卡是信用卡(贷记卡),如果被冻结,可能是信用卡出现过异常交易,比如恶意套现、伪造信息、密码连续错误等,银行卡都有可能被银行冻结。 二、可透支的银行卡,银行会根据实际偿还能力来给制定透支份额,当透支超出份额银行会立刻冷冻银行卡。 三、银行卡是借记卡,如果被冻结,一种是错帐冻结,就是说银行交易时将钱错误地多给到了储户账号上,那么银行可能会把多的部分冻结掉。一种是司法冻结,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司法机关因办案的需要可以向银行申请冰结银行卡。同时海关,税务机关等部门也是有权冻结的。 四、不论是什么银行卡,如果输入密码三次连续出错,银行系统会自动把银行卡密码锁住,与冻结差不多,但不是冻结。24小是过后会自动解除。 五、银行卡到期没有重新办理新卡的,到期后银行会冻结过期银行卡。 六、银行卡如果被连续挂失多次,被银行方面认为有恶意挂失的嫌疑而予以冻结。 解决办法:根据冻结原因,持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到银行柜台进行相关解冻业务。
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冻结的账户,如果该账户中有钱,那么法院就可以划拨到法院账户,然后再由申请执行人从法院账户领出去。如果该账户里没有钱,那就无法进行划拨,也就拿不到钱。对方的账户冻结之后就不能再进行转账和出账,只能进账,进账后法院及时查封住也可以拿到钱。 强制执行的手段方式: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在执行过程中,还会出现被申请执行人不仅逾期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且还将财产转移起来,拒不向人民法院交待自己真实的财产状况。 五、强制交付财物或票证 根据第二百四十九条 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六、强制迁出房屋或土地 根据第二百五十条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