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准许债权人参加离婚诉讼。因为案件处理的结果对债权人有明显的利害关系,当离婚案件的判决生效后,按法律规定生效的法律文书是可以作为定案依据的。这就有可能造成案件审理结果相互矛盾,造成错案产生,为了防止这种结果的出现,法院应准许债权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2款,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准许轮流抚养,只能由双方协商确定,这是区别于一方直接抚养的重要标志。 一方直接抚养,既可以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也可以由法院判决确定。但轮流抚养方式,目前仅允许双方约定。 这主要是因为轮流抚养的适用,较一方直接抚养复杂得多,需要双方当
民事诉讼中是可以延期举证的,但需要经过法院的准许。 【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 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
受到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裁员,但是应当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企业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
受到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裁员,但是应当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企业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
企业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困难而导致暂时无法支付员工工资的可以准许推迟发放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所称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
准许离婚的前提不是分居多久,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是夫妻感情破裂,无和好的可能性,才准予离婚,与分居多久无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
离婚可被准许的情况: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四条:患者一方起诉要求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经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患者一方有权变更事实主
人民法院不予准许鉴定的情形共有五种。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五条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是不予受理的:(一)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二)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三)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四)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五)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对不予受理的司法鉴定案件,鉴定机构会向委托人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退还其提供的鉴定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