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资本,简称“减资”,是指公司由于某种情况或者需要,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减少公司资本总额的行为。根据资本不变原则,公司资本不得随意减少,但并不是绝对不可改变,
外商投资企业减资的程序:1、受理。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2、审定。按审定标准对审核意见进行审定。同意审核意见的,签署同意意见,交责任处室
1、股权转让的是剩余部分股权,这部分是确定的,和是否减资没有关系。 2、减资是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比如公司原来注册是1000万,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减资到500万元,这是减资,一般来
企业应依法履行减资程序,可以减除资本公积(入资溢价)。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
公司减资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否者无法达到减少注册资本的目的,其程序大致如下: (1)股东会决议 该决议内容包括: ①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②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安排; ③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 ④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变更登记 公司严重亏损,资本总额与其实有资产悬殊过大,公司资本已失去应有的证明公司资信状况的法律意义,股东也因公司连年亏损得不到应有的回报。
登报前需要向报社或者与报社合作的媒体机构提供登报时的相关资料,并确认内容无误。登报时需要问清楚相关单位指定的什么报纸,一般情况登报需要在市级或省级以上才具有法律效应,登报成功后第二天即可见报。减资公告是指当一个公司出现资本过剩、亏损严重或经营项目发生变更时,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在省级及以上报纸进行减资公告。当一个公司公司出现资本过剩、亏损严重或经营项目发生变更时,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省市报纸上刊登减资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派生分立不需要减资。公司派生分立是指公司将一部分分出,成立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公司分立的,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减少注册资本不是公司分立的必要程序。
公司派生分立不需要减资。公司派生分立是指公司将一部分分出,成立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公司分立的,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减少注册资本不是公司分立的必要程序。
公司分立之后可以减少注册资本,也可以不减少。公司分立应当分割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
公司减资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公司减资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几项事由之一,如公司资本过多或严重亏损,公司减资所需资料有:公告45天以后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前期验资报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新章程、新股东会决议、旧章程,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有法人股,需要法人股营业执照复印件,报纸原件以及复印件,减资前银行对账单,最近一期验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