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 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出生证明丢了补办的流程为:1、父母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新生儿出生医院的科室开具当时的住院分娩医学情况证明说明;2、去当地妇幼保健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3、携带医院开具的证明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补办出生证明。
出生证丢了的补办程序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补办出生证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原出生证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原出生证编号的证明、以及父母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经补办机关核实情况后属实的会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法条
出生证明丢了,当事人可以持本人的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到孩子出生的医院补办出生证明,在开好出生证明以后,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予以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