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比例和出资比例要一致。公司章程可自由规定出资比例与股权比例不一致,出资比例与表决权比例不一致,出资比例与分红比例不同等个性化的条款,该类条款在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属于股东之间的合意,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
股权跟出资比例有关。分红权由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因此股权与出资比例有关,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股东权利。
在遇到某些法定事项的表决时,例如: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问题的时候,是不可以更改公司三分之二表决权的限制的。因为这些重大问题是会直接影响到公司的存续和营业的,所以必须要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但如果是其他非法定事项的,则可以通过股东协商达成一致的方式,修改公司三分之二表决权的限制。
出资是相对而言的。对于甲来说:甲的出资比例=32/40*100%=80%,对于乙来说:乙的出资比例=8/40*100%=20%。出资可以是现金、实物、无形资产或劳务、股权或其他。非现金出资需要经过评估和股东认可,超过约定金额部分,如出资人不要求补偿,直接计入资本公积,但不能确认为出资比例计算的一部分。出资额比例公式=每个股东投入资本金额/公司注册资本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