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对股东的出资时间没有限制性规定,股东可将实际缴付出资的时间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向社会公示。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
股东转让股权只要符合公司法规定要件,股权转让合同不存在《合同法》规定的无效、可变更或可撤销、效力待定情形,股东转让股权的行为成立,不受是否实际纳税出资约束。《公
根据《公司法》第4章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即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
(1)货币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股东直接用金钱向公司投资,其认缴的股本金额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前将现金出资一次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
《民法总则》关于营利法人的控股出资人有以下规定:《民法总则》第八十三条,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给法人或者
实际出资人通常在公司法领域内属于常见名词,又称隐名股东、实际股东,与名义出资人、显名股东相对应。实际出资人的股权确认在日常操作过程中,仅有实际出资行为是不够的,
1、对公司应承担的出资义务。2、对已出资股东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3、行政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五条规定 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有限公司虚假出资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