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分公司注销,其债权债务应当由总公司来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总公司才是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分公司的债权债务就是总公司的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