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去工商局说明情况,直接撤销该分公司。但因分公司是没有法人资格的,所以以分公司名义做出的经营后果总公司都需负责。
分公司负责人在法律上一般不对外承担责任,只是相当于总公司一个部门。分公司是企业主体形式中一个特别的存在,其虽无独立法人资格,但是对外却往往有独立经营资格,须领取营业执照方可对外经营,而分公司的负责人,相应亦是属于法定登记的内容。
分公司负责人不是法定代表人
分公司负责人是不能被执行的
在民事责任上,分公司负责人可能会就其本人、公司的董、监、高的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