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的《婚姻法》首次确立了约定夫妻财产制。《婚姻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
离婚财产的分割在法律中的规定是:《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上门女婿在女方家建房离婚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
答:售后公房是指房屋由单位作为福利分房分配给职工居住,根据房改政策把原来的使用权变为产权的房屋其与一般商品房一样,都属于公民的私有财产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随着新婚姻法的实施,以前的婚前个人财产经过一段时间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条款被取消。因此,婚后财产分割的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分割的一般原则
离婚财产的分割:《婚姻法》第三十九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一方或婚后办理了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
未办理结婚登记在一起共同生活,是一种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的保护,不享有基于配偶身份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也不适用《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司法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