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参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婚姻法规定,过错是指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
如今的公司,很多是仅有夫妻双方为公司股东,如将公司股权全归一人所有不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如将股权判归夫妻两人,夫妻间婚姻期间的矛盾,将使公司很难正常经营,而且不
离婚时夫妻企业的分割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
未婚买房分手后房产的分割由双方按照各自出资份额对房产进行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按照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
根据现行《婚姻法》第11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胁迫是我国可撤销婚姻的唯一的法定事由。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
夫妻共有股份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有财产投入有限公司所获得的股东权利。无论记载于股东名册的是夫妻一方或双方,股权均为夫妻双方共有,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
上海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按照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妇女的原则进行分配法院判决起诉离婚财产分割的一般分为下列几个:(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夫妻双方一人一半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意见第178条规定,凡民事关系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民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的;产生、
夫妻在离婚时对已认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