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
我国修改后的婚姻法增加了婚姻损害赔偿这一新的内容,但在实际操作这一层面上,尚无具体的规定。对比修改前后的婚姻法,不难发现,修改前的婚姻法只在离婚财产处理时,有“
1、离婚时未分割共同财产的,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如果离婚时双方没有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比如双方离婚时都在异地,没对家里的财产进行分割。那么,这种情况在任何时
一方婚前赠与离婚时能否分割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婚前赠与只要满足赠与的条件,应归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无权进行分割。三、赠与合同是否有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
一、分割原则基于农村房屋所有权的特点,必须首先区分出争议的房屋是家庭共同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家庭共有财产,则应先进行分家析产,确定出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
1、视情况而定,看是要求再次分割还是财产从未处理过。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01年12月24日由最高人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2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根据新的司
《婚姻法》第十七条在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时作出明确规定后指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包含了以下
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婚姻无效的认定:(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