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债务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债务,个人清偿,其配偶对此没有责任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在产权证上只写明了夫妻一方的名字,如果双方有书面约定的,原则上按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如果该房产是双方父母,在夫妻婚后出资购买的房,则双方按出资比例拥有该房,如果是夫妻双方买的共有房,那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均分。 因此,在法律上不会因为产权证上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财产,产权的所有人是夫妻双方。
婚姻法已经废止,其内容被归纳整理到民法典中。 离婚时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判决。 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1、房屋购买于婚后,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房产与房贷一并分割; 2、婚前付款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3、房产在夫妻双方名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房产与房贷应一并分割。
离婚房子优先判给无过错方。离婚案件中,双方未对房子进行约定,法院会根据双方过错的轻重来分割房子,房子会优先判给无过错方。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公积金可以分割,前提是该公积金是在婚后实际获得,或者是应当获得的。 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个人储蓄、单位资助、专项使用的住房长期储蓄,其中一部分就是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是工资收入的一部分。离婚时应当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离婚案件中具体处理住房公积金时,首先应严格区分名下公积金款项取得于婚前还是婚后,离婚时能分割的,只是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另外,在处理公积金夫妻财产分割时,往往会采取折价补偿的方式进行。
农村自建房如果是夫妻共有财产,那么离婚时女方是可以分得的。 基于农村房屋所有权的特点,分割房屋前必须首先区分出房屋是家庭共有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家庭共有财产,则应先进行分家析产,确定出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份额。因农村的房产只能出售给同村的村民,不允许向其他村的村民出售,更不能销售给城市居民。 所以离婚分割农村房产的方式一般只有竞价取得和作价补偿两种方式,而不能采取向社会公开拍卖的拍卖分割方式。比较简单的操作办法是,确认每一个家庭成员应获得的财产份额,再让离开家庭的一方,获得与其财产份额相适应的金钱补偿。
现实中很多人都有只要房产证上有自己名字,那房子就属于自己的思想误区。但是在法律中,婚后买房时写一方还是双方名字,都不影响房子归属。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在产权证上只写明了夫妻一方的名字,如果双方有书面约定的,原则上按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如果该房产是双方父母,在夫妻婚后出资购买的房,则双方按出资比例拥有该房,如果是夫妻双方买的共有房,那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均分。 因此,在法律上不会因为产权证上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财产,产权的所有人是夫妻双方。
农村自建房如果是夫妻共有财产,那么离婚时女方是可以分得的。 基于农村房屋所有权的特点,分割房屋前必须首先区分出房屋是家庭共有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家庭共有财产,则应先进行分家析产,确定出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份额。因农村的房产只能出售给同村的村民,不允许向其他村的村民出售,更不能销售给城市居民。 所以离婚分割农村房产的方式一般只有竞价取得和作价补偿两种方式,而不能采取向社会公开拍卖的拍卖分割方式。比较简单的操作办法是,确认每一个家庭成员应获得的财产份额,再让离开家庭的一方,获得与其财产份额相适应的金钱补偿。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