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自己帮自己买的保险,属于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要求这份保险退保,也分不到这份保单的任何收益。结婚后,用个人财产给自己买的保险,需证明保费来源是个人财产,对方也不能退保、分不到任何收益。共同财产投保的,保险金为共同财产的。个人财产在婚前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在婚后以共同财产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但已缴纳的保险费中有一半属于对方。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7条,夫妻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
离婚房屋分割的方式: 一、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 三、保护妇女子女、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权益; 四、竞价补偿。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
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后房产分割: (一)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情形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科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二)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形 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
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
离婚不请求分割财产,如果双方都同意的话,是可以不分割财产的。但如果法院判处离婚,一般建议做财产分割。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会受理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
房产继承分割的法律程序是: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继承权男女平等。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
离婚时关于公司股份的分割,如果双方能够协商的,可以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对公司股份协商一致解决,则需要对公司股份进行分割。 若夫妻离婚后各自作为公司股东,可以各自持有公司股份。也可以将公司股份分割给实际掌管公司经营的一方,另一方在其他财产补偿。 如果公司的股东仅为夫妻二人,可以对公司进行清算或将公司拍卖,清算后的剩余资产或拍卖所得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分割。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
离婚财产分割的房屋问题的解决: (1)离婚双方对该房今后的市场价进行确认,一方得房,一方获取补偿; (2)双方都要房,可通过房屋置换、调剂; (3)一方要房,另一方不争,但双方对房屋当前的市场价不能达成一致,房屋暂不分割,先作为共同财产,待以后上市时再作分割; (4)竞价,由出价高的一方取得房屋,另一方取得一半价款。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