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分包合同约定免责条款是否有效,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分包合同无效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1)、行为人因分包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2)、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分情况,分包有两种情况: 1、分别承包,即各承包人均独立地与发包人建立合同关系,各承包人之间并不发生法律关系。 2、联合承包,即承包人相互联合为一体,与发包人签订总包合同,然后各个承包人再签定数个分包合同,将项目建设中的各个单项工作落实到每一个承包人。在实践中,这两种分包合同被广泛地使用,但它们的法律效果很不相同。在分别承包中,各个承包人相互单独地对筹建单位负责,相互之间不发生任何法律关系;在联合承包中,承包人共同地对筹建单位负责,承包人之间发生连带之债的法律关系。
承包合同无效会不必然导致分包合同无效。一般情况下,存在以下情形的时候,建筑工程分包合同才会无效: 1、没有经过发包人同意,而签订的违法分包合同; 2、将建筑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分包人,而签订的分包合同; 3、将工程肢解,以劳务分包的名义将工程违法分包给其他企业,而签订的合同; 4、采取欺诈、胁迫手段所签订的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等。
违法分包的合同是无效的。施工单位违法分包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施工合同,并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赔偿损失。施工单位对因违法分包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当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时候,施工单位仍有权请求接受分包的单位和发包人给付工程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