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向法院起诉离婚一般会判离。 法院认定夫妻分居的条件有两个: 第一、夫妻分居,包括因感情不和而导致的不在一起居住,不履行夫妻之前的权利、不过夫妻生活。 第二、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因此,必须收集相关证据使法院确信感情不和的因素存在才可以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