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人是有可能分得遗产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1、夫妻离婚,可以本着照顾女方和未成年子女权益出发,自行协议分割属于两位共有的财产,不能分割属于他人合法拥有的财产,也不能分割属于一方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2、如果这位上门女婿对家庭付出较多(如赡养老人,抚养子女等),可以在离婚时主张得到补偿。当事人如果离婚后生活困难,可以和对方协议得到适当的帮助。对方有家暴等过错,当事人可以在离婚时主张得到赔偿。如果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以上协议,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父母健在,那么父母名下的财产应当属于父母所有,除非父母同意把财产赠与给自己的子女。父母健在的情况下子女能继承他们的财产,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这就说明继承发生必须要有一个死亡事实的发生,父母健在,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财产。 父母健在,如果他们自愿要把财产分给子女,可以以家庭会议的形式通过合理的分配解决分割,从慎重角度考虑 ,也可去公证处公证一下。父母的财产,从法律上讲他们拥有处置权,如果他们不愿或暂不愿意分给子女,那么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去要求分割。
法定继承人的兄弟姐妹之间继承遗产的方式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没有了再开始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