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代表名额和分配: 1、应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4倍于镇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分配代表名额。 2、如果本县、自治县行政区域内,镇的人口特多的,或不属于县级以下人民政府领导的企 事业组织的职工人数在全县总人口中所占比例较大的,经省级人大常委会决定,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同镇或企事业组织职工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之比,可以小于4:1直至1:1。 3、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中,人口特少的乡、民族乡、镇,至少应有代表1人。
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开始。被继承人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被继承人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是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继承人也可以放弃继承权。
分配生是每年各高中公助生名额中分配给各初中学校的,如果分数没有达到统招生的分数线,那么学校中按名次顺延(当然是报公助的),分配多少名就录取多少。 配额生在录取时,各示范性高中学校不人为划定最低录取线,而是在分配到各初中学校配额生计划内根据报考条件择优录取;配额生在入学时与统招生同等待遇,按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正常交纳学杂费。为体现公平原则,未在初中本校连续就读初二、初三年级的学生不能参与分配给该校的配额生录取。
离婚房子车子的分割: 1.双方可以约定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2.没有约定的,如果是婚前财产,则属于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3.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开始。被继承人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被继承人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是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继承人也可以放弃继承权。
离婚时,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问题,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的,且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进行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对于一方婚前的财产,或者属于其个人财产的,亦或是男女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签订了婚后协议,对财产有明确约定属于其个人财产的,在离婚时属于该方一方所有,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无法达成一致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5人合伙人制度股权,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分配: (1)可以在设立时,在公司章程中或者股东设立协议中明确约定,不以出资比例分配红利,而是以双方约定的比例分配红利。 (2)可以在公司设立后,由其他股东将部分的股权无偿转让给该项目股东。 合伙企业没有最佳股份分配比例,只能通过合伙人协议找出适合的股份比例。
离婚后动迁房子的分配要看房产的归属,如果是双方共同所买,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那么分割时要按照平等的原则金分割;如果是一方的私有财产,该拆迁房是一方在婚前取得的,那么归一方个人所有,分割时也归一方,另一方没有关系。在分配时需要同其他共同财产一样参照照顾无过错方、女方、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对拆迁补偿款进行分配。
因动迁款家庭分配纠纷提起诉讼的,需满足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另外,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父母财产子女一般不可分配。但在父母死后,子女可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的顺序分配遗产。且法定继承中,先由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全部继承,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不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