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重伤二级不赔偿,如果是因犯罪行为导致受害人物质上受到了损失,可以在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中申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具体的案情,确定应该赔偿的数据数额,通常情况下,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丧葬费等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1、如果是有能力赔偿而隐瞒财产的,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被告财产进行调查,发现财产后,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被告的财产。 2、如果真的是无力偿还的,可以依据规定,协商分期清偿赔偿款。 3、如果被告没有劳动能力、生产困难的,法院可能会终结赔偿案件。
附带民事赔偿诉讼的判决适用的是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请求执行民事判决书的期限是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