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兹有我单位**同志,女,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码****,于***年*月*日与**同志,身份证号码****,登记结婚,属初婚,在单位期间未发现其生育、抱养
兹有我单位**同志,女,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码****,于***年*月*日与**同志,身份证号码****,登记结婚,属初婚,在单位期间未发现其生育、抱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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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我单位**同志,女,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码****,于***年*月*日与**同志,身份证号码****,登记结婚,属初婚,在单位期间未发现其生育、抱养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