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书送达当事人的,并不表示离了。因为离婚判决书下来之后,会有15天的上诉期,在这期间,离婚判决书没有生效,还没有表示离婚,上诉期过后,没有一方上诉的,才代表正式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判决书生效后的两年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的程序。 判决书送达后,过了15天的上诉期,判决书就生效了,此时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因此在判决书生效之后的两年内,是可以随时申请强制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