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有可能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以及处罚金。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犯罪的,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已经不存在是否可以取保的问题了。 因为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是仅存在于审判之前的一个法律概念,既然经过了人民法院的审判,就不再存在是否可以取保候审的问题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贩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一遍在防卫过当致人死亡,或者是激愤杀人的情况下,可对行为人判处死缓。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一、假释的对象是被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但是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二、犯罪人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这是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 三、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一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这是因为,只有执行一定期间的刑罚,才能比较准确地判断犯罪分子是否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以保证假释的效果;也才能保持人民法院判决的稳定性和法律的严肃性。 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
1、死缓最低服刑是十五年,被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案件至少服刑二十年以上,才可以出狱; 2、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经过一次或者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五年,并且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下列情况会被判处无期徒刑: 被判处死缓,没有故意犯罪,从而减为无期徒刑的; 犯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罪; 犯放火、决水、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罪,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的等情况。
一、销赃罪,其实就是《刑法》规定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其量刑标准如下: 1、构成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 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
判处刑事处罚的人的案底是不可以消除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