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没有规定哪些罪名应该适用缓刑,哪些罪名不可以适用缓刑。不管什么罪名,只要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就可能判缓刑。
有前科但不构成累犯的人,可以适用缓刑。但是如果前科已经构成累犯,不得适用缓刑。 前科指接受过刑事处罚的事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为一般累犯。 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任何时候再犯这三类犯罪的,是特殊累犯。 根据《刑法》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一般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有可能会判缓刑。对犯罪分子宣告缓刑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首先犯罪分子被判处的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其次要看犯罪分子有无真实的悔罪表现,是否真诚悔过自新,只有真诚悔改自新,确有悔罪表现的才可以适用缓刑。 然后是根据被告人犯罪情节,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这也是实践中最难把握最容易出现问题的要素,对于适用缓刑后是否还能再危害社会应进行全面综合分析审查判断。 最后犯罪分子必须不是累犯。
法官判缓刑一般无需批准。
取保后判缓刑时间怎样算?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如果一审宣判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仍在押的,可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待判决生效后再依法交付考察。
有判缓刑可以不让单位知道吗?被判缓刑,法庭判决后可以通知被告人所在单位。即对于被判刑的,在判决生效后,判决书是否应该送达被告人所在单位,在法律上没有硬性规定,可以送达,但也有可能不送达所在单位,而向原户籍地的公安派出所送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判决书应当送达人民检察院、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并可以送达被告人的近亲屋,判决生效后,还应当送达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省原户籍地的公安派出所,或省被告单位的注册登记机关。
判缓刑是回常住地。外地犯罪被判缓刑后到常住地司法局报到,由当地执行。 1、对于被判处缓刑的犯罪人,由居住地的司法局(所)负责管理和实施社区矫正。 2、非在户籍所在地被判刑的,且在外地无固定居住地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实施社区矫正。这样方便和有利于公安机关和有关单位依法对其实行经常性的监督改造或考察。而且缓刑罪犯未经监管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地的,是有可能会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的。
窝藏罪符合下列缓刑的法定条件即可宣判缓刑: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满足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孩子老人无人照顾如果符合判处缓刑的条件是可以适用缓刑的。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这就是说,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是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取保候审是指一般在刑诉中公安部门、或者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单位对没有实施被逮捕或逮捕之后需要变更为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一种强制措施,为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逃避侦查、影响到案件案情的正常流程,因此责令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同时要出具保证书的措施,保证犯罪嫌疑人可以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一般针对取保候审的案件,因办理取保的前提条件为该案的情节属于比较轻微,可能被判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采取取保候审不至于发生社会危害性,所以,如果在公安部门侦查阶段或者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能够争取到取保候审,那么在后期法院审理阶段,大部分案件都能够被判处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