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无证驾驶机动车查处时,当事人逃跑的,交通管理部门会通过车牌登记信息,协助查缉当事人,并给予相应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
一、属于逃逸,当时没有及时报警处理。二、以下情形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
逃逸扣12分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