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再婚办二胎证件是什么规定
女方再婚办二胎证件需要以下材料和证明:
(一)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申请书;
(二)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证明;
(四)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