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单身证明的流程如下:1、首先申请人可以到所在地的居委会申请开具的未婚介绍信,然后到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2、填好的草拟的表格和证件都交给民政局办理单身证明的工作人员;3、工作人员会依据申请所提交的资料,进行网上填写并且出单;4、在申请人核对证明表格的信息情况,核对无误之后后,即可办理单身证明。开单身证明需要本人携带有关资料到户口所在区婚姻登记处(通常在民政局)直接开具。开单身证明要求是未婚,已离婚,丧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