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 第十三条,申请新办生产经营类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烟草专卖许可证新办申请表; (二)企业设立的证明文件,其中烟草制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提交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企业成立的文件;
不能,需要先办烟草证,然后才能办烟草营业执照。不能在营业执照上没有烟草情况下再去办烟草证,不能超过营业范围。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等业务的,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局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法人所属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单独领取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其所属法人单位应当向相关的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1.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条件如下: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固定经营场所; (3)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要求。 2.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所需的材料如下: (1)有书面申请表 ; (2)有工商营业执照; (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四)烟草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1.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条件如下: (1)有与烟草制品零售经营业务相适宜的资金; (2)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3)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要求。 2.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所需的材料如下: (1)有书面申请表 ; (2)有工商营业执照; (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