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协议离婚,单方是不能办理离婚证的,需要双方共同到民政局去办理。
夫妻双方一方为华侨,另一方是国内公民,彼此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置达成协议的,须一起到国内(大陆)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结婚注册机关申请离婚注册。 一方要求离婚、或彼此自愿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置未达成协议、或一方无法到结婚注册机关申请离婚的,能直接向国内(大陆)一方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无论是协议离婚亦或是诉讼离婚,双方都是需要提交结婚证的;但是如果在诉讼离婚中,确有合理的理由如结婚证遗失、毁损等,并且经过法官同意,是可以不提交结婚证的。
一般办理离婚有以下三个步骤:1、申请。2、审查。3、登记。
法院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可以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诉讼离婚需要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出具离婚判决书。
离婚通常都需要以下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准备材料有: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场,并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两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一、协议离婚,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携带的证件有:1、结婚证;2、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3、离婚协议书;4、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双方当事人因为是协议离婚,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对双方是否自愿离婚进行审查,因此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办理。同时,双方当事人所携带的离婚协议书数量应该为三份,且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诉讼离婚,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应当携带的证件有:1、结婚证;2、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3、生效的法律文书(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4、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因为当时人选择的是诉讼离婚,所携带的法律文书是其最好的证明,因此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再进行审查,所以即使只有一方到场,仍然可凭法律文书办理相应地离婚手续。 离婚办理流程:1、受理: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询问相关情况。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4、领取《离婚证》。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综上所述,你知道离婚需要准备什么证件了吗!
到民政局离婚需要如下手续:1、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等材料,并提出登记申请;2、对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通知缴费,并开始计算离婚冷静期;3、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当事人亲自领取离婚证。
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的: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