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证需要的是: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夫妻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由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判决离婚的不需要办理离婚证。法院的生效离婚判决书的效力是等同于离婚证。已生效的离婚判决具有从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也就是说从离婚判决生效时男女双方就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
本地结婚证一般不能在外地办离婚证,但若前述所称的外地是指另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应当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符合条件的,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
办离婚是当天去办当天能拿到离婚证。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夫妻申请离婚登记后反悔了的,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夫妻双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将离婚登记申请予以撤回;或者等离婚冷静期满之后,双方不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证丢了可以补办。离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补办。补办离婚证需要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交相关所需的材料,补发离婚证之后,原离婚证作废。
离婚判决书多久可以拿到,需视情况而定:(1)若离婚案件被适用简易程序,3个月内可以收到离婚判决书(2)若离婚案件被适用普通程序,6个月内可收到离婚判决书,但是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案件审理期限,可以延长6个月以上。
办理再婚登记不一定需要离婚证,但一定需要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如法院调解书、法院离婚判决书等,只要是能证明离婚关系的证明文件即可。
想起诉离婚,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注意准备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民事起诉状等材料,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有:1.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2.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