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夫妻办理离婚要的证件: (一)准备相关证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准备相关材料: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免签名,一式三份),在离婚协议书里面,必须明确说明双方是自愿离婚,并且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否则该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 (三)夫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四)民政局工作人员经查证情况属实后,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