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如果具有下列能使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疾病,可以依法办理病退: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心功能长期在Ⅲ级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数≤50%;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不可逆转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期;其他。
工伤不可以办病退。 可以办理病退的条件: 1、经本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达到规定年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工龄)满15年。
办理病退条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交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 3、因病或外因致残,经市劳动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符合以上三条的人员,可办理病退,否则,不能按因病办理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