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审批人是监护人签字。一级动火作业应由项目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和由项目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安消防部门备案或批准。二级动火作业应由施工管理人员在4天前提出申请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工地主管领导审批。三级动火作业应由所在班组长在动火前7天提出申请,报项目防火管理人员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