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不能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待遇。江苏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八条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
一般不能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待遇。江苏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八条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
员工没有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前,是暂时无法领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的。工伤八级伤残,可在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之后申请工伤待遇中领取一次性伤
伤残补助金待遇如下: 1、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2、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等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