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务分包与工程分包有以下区别: 1、工程分包人是取得总包工程中的一部分非主体工程;工程劳务分包人是取得工程中的劳务,提供劳动力。 2、工程分包单位以自己的劳动力、设备、原材料、管理等独立完成分包工程。 劳务分包人提供的劳务即劳动力要和承包人的机具设备、原材料结合。承包单位提供技术和管理,共同完成建设工程。 3、承包单位进行分包工程,需经过业主的同意;承
有下列区别: 1.分包工程,需经过业主的同意。劳务分包不需要业主同意。 2.工程分包人是取得总包工程中的一部分非主体工程。工程劳务分包人是取得工程中的劳务,提供劳动力。 3.工程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结算的是工程价款。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结算的是工费,是按日的单价和工日的总数量进行结算的。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67条,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