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原劳务分包合同未解除产生纠纷的,可能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人要提供起诉书、相关证据等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
如果发生劳务分包合同纠纷,诉讼管辖地应该是被告住所地。《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原劳务分包合同未解除产生纠纷的,可能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人要提供起诉书、相关证据等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
建设工程合同劳务分包满足以上条件则有效。 建设工程分包是指经发包人同意或者认可,建设工程的总承包人将承包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属于合同纠纷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劳务分包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劳务分包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3、分包工作期限; 4、质量标准; 5、工程承包人义务; 6、劳务分包人义务; 7、材料、设备供应; 8、保险; 9、劳务报酬及支付; 10、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1、施工配合; 12、禁止转包或再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