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的经济补偿金,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若超过的话,则按照一定标准征收个税。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