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接受劳务一方可以向提供劳务个人追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