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后,在裁决书规定期限内当事人未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即可以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裁决书规定履行期间的,从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