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必须经过劳动仲裁后,才能到,否则不会受理,除非劳动仲裁不受理仲裁申请。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提讼的必经程序。
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处理办法:如果当事人依法申请仲裁的,应根据该条款的规定在一年的时效期间及时提出申请;如果仲裁时效中断的,则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如果时效中止的,则在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劳动仲裁找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而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仲裁委员会发现已受理案件不属于其管辖范围的,应当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起诉一般是不可以增加诉讼请求的。劳动者对劳动仲裁裁决结果不服的,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只能针对劳动仲裁的诉求提起诉讼,如果变更、增加请求,应当就变更、增加的请求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增加的诉讼请求是与原来仲裁阶段的争议具有不可分性的,可以增加到诉讼请求中。
1、劳动仲裁费用一般为零元,也即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2、劳务仲裁的证据 (1)劳动者入职方面的证明:如,《入职登记表》、《聘用书》等; (2)劳动者工作内容方面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岗位调整通知》、《借调函》、《岗位说明书》、《员工绩效考核表》等.
(一)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二)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三)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将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公司被劳动仲裁的后果是可能会影响自己企业的形象,很容易导致其它的员工有担忧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是解决公司与员工之间发生劳动争议的合法途径。该劳动仲裁裁决结果并不属于行政处罚行为,劳动仲裁案件本身的客观存在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
首先,对于那些尚未签署劳动合同的员工,他们应享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弹出窗口。 其次,针对未签署劳动合同者,雇主也将面临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义务。 在为时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倘若因为劳动者本人原因没有签署书面劳动合同,从而导致用人单位终止了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此时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 然而,在此之后,只要超过一个月,任何由于劳动者未能及时签署书面劳动合同,进而使雇主被迫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发生时,雇主都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向劳动者支付相应数额的经济补偿金。
1、仲裁费用原则上由败诉方承担。同时,亦考虑到仲裁庭对当事人仲裁请求的满足程度、责任划分及其它因素,由当事人分摊仲裁费用。 2、如果当事人在仲裁庭调解过程中当庭或庭外达成和解时,仲裁费用将由双方当事人按其达成的和解协议分担。若当事人在和解协议中,未对仲裁费用作出约定,仲裁庭将按当事人各承担50%的比例进行裁定。 3、仲裁庭还可以对预付仲裁费的一方当事人裁定由另一方当事人对其垫付费用进行部分或全部补偿。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下劳动争议裁决为终局裁决,只能由劳动者起诉: 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