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38条详细介绍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其他。
1、没合同辞退员工的赔偿标准,一般是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待遇的; 2、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3、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不可以任意克扣其工资。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支付二倍工资的期限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协商、向劳动局投诉等方式来要回其应得的工资。
试用期劳动合同需要签,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过失性辞退,第四十条规定无过失性辞退情形。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的,由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存在无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别人替签的劳动合同,未经过本人授权则无效。他人代签劳动合同,应当经过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授权,并且向对方当事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在授权委托范围内代理。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单位从用工起一个月以上一年以内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那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不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从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期和服务期的区别: (一)劳动合同期,指劳动合同效力所及的时间长度,也就是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限。对劳动者而言,就是其为单位工作的期限,对单位而言,就是其提供劳动岗位和报酬的时间期限。 (二)服务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在用人单位出资,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情况下,劳动者必须为用人单位提供服务的期限。
雇佣未成年人当帮佣,未签劳动合同,只要确认雇佣事实或者劳动关系事实,就属于雇佣童工并将会受到处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童工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