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主体必须符合劳动法规定。也就是说,如果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不符合劳动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也是无效的。 1、劳动者具体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始于劳动者最低用工年龄,终于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即丧失劳动者主体资格,不能再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此时与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由劳动关系转变为劳务关系。 2、依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中国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的个人和合伙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殊类型的租赁(生产)、承包(生产)企业等经济组织。如果用人单位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范围,则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经济补偿金应当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是可以直接离职的,但是应当做好相应的工作交接。 1、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的,则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用人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的话,用人单位应当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工地没有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些特征,同时又有自己的特殊性。按实际情况,即使没有合同没有工资,只要能证明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同时劳动争议属于劳动仲裁范围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应当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并且向劳动者支付未签劳动合同时,自用工之日满一月起至未满一年期间的双倍工资。若单位不支付,可以收集能证明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通过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签了两次以后可以不续签。如果劳动者具有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等过错或者具有不胜任工作等情形的,单位可以不予劳动者续签。但如果劳动者没有上述情形,且提议与单位续约的,则双方一般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在双方自愿且符合劳动法要求的前提下,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用人单位在员工开始工作的第一天起满一年还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从法律上视为用人单位与员工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请注意,这并不意味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此固定不变,双方仍然可以依法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同时,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在入职时还是应当主动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上班三个月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可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双倍工资,如果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还需支付相当于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并补缴相关社保费用。 2、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劳动者办理社保手续并按规定缴纳社保费用,否则,即构成违约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