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享有的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利如下: 1、获得各项保护条件和保护待遇的权利。 2、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 3、拒绝权。 即在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隐患严重的情况下,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该项工作或者有权撤离现场。 4、监督权。 劳动者对企业及管理者不执行劳动安全规定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