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北京市居住证》:在北京居半年以上,并符合在北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可向所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北京市居住证》;申请人的《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有效期已满五个月且不到七个月,同时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换领《北京市居住证》。办理居住证需要的材料有:本人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本或者原籍公安机关开具的身份证明;办理人的居住时间证明,要有满六个月且在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卡》或者《暂住证》,如果都没有的,还可以提供有效的工作居住证或者六个月以上的纳税凭证或者社保凭证;办理人的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或者连续就读证明;办理人近期一寸白底免冠证件照一张。
市人事局审批通过后由区县人事局制作证件反馈聘用单位,由聘用单位将证件交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