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等额对调怎么发补助
医院等额对调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标准对派驻人员给予补助。乡镇卫生院上派人员所需资金,由省卫生计生委从中央财政二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和省财政“369人才工程”项目资金中调剂解决;县级医院下派人员所需资金,从贫困县扶贫整合资金中解决。对调人员食宿由对调单位统一安排。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资质审核,对有关人员登记造册管理,并建立“等额对调”工作台账,实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解决。各县级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做好宣传发动、人员选派、教学管理、资金发放、信息上报等工作。